北京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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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

2009.09.29

京政发〔2011〕38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支柱地位,将北京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策源地,特制定本意见。
  一、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推动本市率先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格局的重要引擎
  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对于本市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成为全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标杆和火炬手,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一)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掌握产业发展主动权、支撑国家创新中心建设的迫切需要。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国在全球经济竞争格局发生深刻变革的背景下,努力掌握国际经济竞争主动的必然要求。北京作为国家首都和科技智力资源最密集的城市,高技术产业发展基础坚实,需要率先掌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和相关知识产权,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把北京建设成为国家创新中心,更好地服务于区域和全国的创新发展,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
  (二)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北京在资源环境约束强化和成本压力加大的形势下,创新驱动的倒逼机制加速形成,已进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期。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技术密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利于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高起点构建符合首都经济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做强“北京创造”和“北京服务”品牌,在更高起点上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推动首都经济走上高端引领、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的轨道。
  (三)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有力支撑。北京已进入向世界城市迈进的新阶段。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将为丰富和完善城市功能提供先进技术支持、高端产品支撑和多元服务应用,进一步提高“四个服务”水平,进一步集聚世界高端企业总部、高端人才和国际活动,提升首都的国际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力,加快推动建设充分体现人文、科技、绿色特征的中国特色世界城市。
  经过多年发展,北京科技实力明显增强,高技术产业已成为北京经济的重要支撑,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在创新制度安排、科技成果转化、产业与资本对接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必须紧紧把握历史机遇,破解发展难题,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根据国家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立足首都产业基础,现阶段重点培育和发展产业基础好、技术能力强、带动效应高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部署,紧紧抓住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和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大机遇,牢牢把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突破口和主攻方向,以聚集整合创新资源为重点提升持续创新能力,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打造产业集群,以重大项目为着力点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以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为导向推进示范应用,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统筹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营造良好环境,集中精力实现重点领域跨越发展,进一步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柱地位,提升“北京创造”和“北京服务”品牌影响力,显着增强首都经济的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力,使北京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策源地。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重点推进。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举国体制,凝聚强大的发展合力。坚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提升高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发展水平相结合、科技创新与实现产业化相结合、支撑当前发展与提升长远竞争力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明确发展时序和发展重点,在最有基础和条件的领域率先实现突破,加快形成竞争优势。
  2、创新驱动,高端引领。着力推进原始创新,大力增强集成创新,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瞄准高端环节,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开展技术攻关和标准创制,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以科技创新占领产业发展制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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