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共同富裕”到“美好生活”的实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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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共同富裕”到“美好生活”的实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三)
发布日期:2018-01-29 来源:北京建筑大学协会 作者:吴家钰 浏览次数: 字号:【

  党的十九大报告多次谈到“美好生活”。从开篇的“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到最后一句“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继续奋斗!”。“美好生活”成为整个报告中非常亮眼的一个高频词,可以说是贯穿报告始终的一根红线,贯穿起各个方面,对各项工作指导意义重大。学习贯彻落实好十九大精神,重要的一点是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各项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基本目标。
  十八大以来我党立足经济新常态,坚持社会生产和社会保障协调推进,抓重点,带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决胜全面小康,努力实现从摆脱贫困到共同富裕,推进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从“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到“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家庭,丢下一个贫困群众”的指示。共同富裕不仅仅是党的价值理念,更是为均衡发展中重要的制度安排。2012年以来,我国年均减贫达1300万人以上。
  五年后,十九大报告提出了,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方向的矛盾,而且不仅在物质层面的要求,在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尊严等方面也有更高的期待。
  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是人类文明前行源源不断的动力和社会前进的体现。从“共同富裕”到“美好生活”的实现,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要让老百姓获得感更足,安全感更有保障、幸福感更持续,活着更有尊严,我们必须深刻把握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化解矛盾。
  早在建国初期毛泽东同志就告诫我们各级干部说:“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千万不可忽视大意。”让我们从实事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脚踏实地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办,一年接着一年干。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我们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北京建筑大学 吴家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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