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食品科技人员的伦理责任”沙龙如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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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与食品科技人员的伦理责任”沙龙如期进行

来源:北京食品学会 发布于2015/08/17

  为深入贯彻全国人大2015年3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切实提高食品科技人员的职业道德理念,北京食品学会、北京伦理学会受龙井市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市科协)委托,于2015年8月14日上午在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实验楼会议室举办“食品安全与食品科技人员的伦理责任”沙龙。


 

  出席沙龙的专家学者有市科协学会部工作人员池辰星;北京食品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峰、常务副理事长罗红霞(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教授),常务理事仝其根教授(北京农学院食品科学院院长教授)、郭宏(北京食品研究院副院长),黄磊(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理事贾健斌(北京粮食科学研究院院长)、毛学英(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张波(北京联合大学教授)、张学杰(中国农业科学院副研究院员);北京伦理学会秘书长赵爱玲(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教授)、该学会秦红岭(北京建筑大学教授)、曹刚(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及北京科学史与科学社会学会李斌。本次沙龙活动由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徐开生主持。
  徐峰、赵爱玲分别代表北京食品学会、北京伦理学会致辞后,出席沙龙的专家学者聚焦食品安全与食品科技人员的伦理责任展开了研讨。
  来自科研院所的专家谈到,食品安全对构建和谐社会是十分重要的,虽目前总体上有很大改善,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必须源头抓起、食品科技工作者如何处理好单位利益及社会责任的关系、企业商业伦理约束机制有待完善、消费者的参与意识有待加强等等。
  来自高校学者普遍认为,食品安全、食品伦理、业内科技工作者的伦理责任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第一,国家制定相关食品法规条文,既要以人为本,也需侧重制度伦理、食品安全伦理,且要有可操作性;第二、食品行业要有“门槛”,要有限制,从业人员要有道德资格、从业资格、技术资格等;第三、食品科技人员的伦理责任不同于普通人的伦理责任,前者是前瞻性的责任,要为未来负责,因此对这一群体的伦理责任要有新的更高的要求等。
  来自各市属学会的嘉宾则对食品技术成果应用的伦理、建立合理的食品技术安全风险机制等畅谈了自己的见解。大家在讨论中就如何正确引导广大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安全风险的感知畅所欲言,纷纷建议北京食品学会充分发挥拥有一支业内专家学者队伍的优势,大力开展食品科普宣传教育,并有计划地编写相关教材、组织业内工作人员系统培训等等。
  本次沙龙在市科协的大力支持下,在北京食品学会与北京伦理学会的精心组织下,在业内专家学者的积极参与下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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