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落实《条例》须把握三个关键点

学习落实《条例》须把握三个关键点

作者: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党史党建部主任 毕德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于2016/11/28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布局,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长征。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笔者认为,学习落实好《条例》必须牢牢把握分析背景、聚焦亮点和贵在落实这三个关键点。
  一、分析背景。学习落实《条例》第一个关键点是要深入分析背景。只有认真思考和研究《条例》出台的主要背景,才能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才能提高学习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坚定性,也才能为学习落实好《条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条例》出台的背景是多方面的。首先,《条例》的出台是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的迫切需要。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从中央八项规定切入抓作风,通过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教育和“两学一做”教育等抓思想,特别是通过“打老虎”“拍苍蝇”开展反腐败斗争,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大振。在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内许多问题的解决,今后要更多地通过制度治党来完成,特别要通过问责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其次,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监督,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在一系列的监督体系和监督网络中,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辅相成、相互补充。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征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应始终成为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但是,在一党长期执政的历史环境中,加强党内监督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必须高度重视党内的相互监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对于党外监督的带动和引领作用。只有加强党内监督,才能提高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更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最终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实现党的执政使命。再次,试行的《条例》需要不断完善、与时俱进。2003年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对加强党内监督发挥了历史性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特别是面对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党内监督有许多新的内容要补充进去,也有许多好的经验需要制度化。因此,对试行的《条例》进行修改完善是形势所需顺理成章。
  二、聚焦亮点。如何把握《条例》的亮点是学习贯彻《条例》的第二个关键点。在《条例》第一章的论述中,关于党内监督的任务,增加了“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等论述。关于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增加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等论述。在第一章中,还增加了“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等论述。以上这些新论述是根据十八大以来的新实践在《条例》中增加的新内容,因此也是学习《条例》必须聚焦的亮点。再比如,《条例》的第二章,对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展开论述,这是一个重大突破,体现了党中央在党内监督问题上的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向我看齐、以身作则的领导风范。《条例》就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强调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中央政治局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研究加强自身建设措施。中央政治局委员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等。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条例》最大的亮点是强调党内监督以高级干部为重点。
  三、贵在落实。如何贯彻落实好《条例》是必须认真思考和回答的第三个关键点。笔者认为,做到三个结合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对策。第一,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聆听有关专家、领导的权威解读是提高学习效果的重要方法。但是,听辅导不能代替读原文,读原文、悟原理、学原着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方法。只有互相结合,才能相得益彰。第二,雷厉风行与持久战相结合。十八届六中全会标志着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军令状已下达,集合号已吹响。全党同志都要雷厉风行,努力践行,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同时也要看到,加强党内监督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有钉钉子的精神,久久为功,持久作战。第三,提要求与做表率相结合。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必须坚持严格的标准,明确具体的措施。同时,要特别注意领导率先、以身作则的问题。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向我看齐,以上率下,树起标杆,这是把《条例》落到实处的根本举措,也是《条例》本身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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