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护老年人权益提高老年人政治地位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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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护老年人权益提高老年人政治地位的建议

作者:钢铁研究总院老科协 贾天聪 来源:调宣部 发布于2016/03/10

  据2014年北京《健康白皮书》公布的数字说,本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为301.0万,占户籍人口的22.6%;65岁以上的老年人为204.3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5.3%。这表明北京已经提前进入了老年社会。民政部副部长说截止到2014年底我国年满60岁的人口已经超过2亿,占全国人口的15%。人人都会有生老病死,这是自然规律,能不能管好老年人,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安度幸福晚年,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兴旺发达、社会长治久安、民族团结和睦、人民生活幸福的大事。
  为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政策保证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5年修正)。在保障法中第六十七条中规定“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涉及老年人权益重大问题的,应当听取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的意见。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老年人权益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这是很对的,但我总觉得还不够,关键是向国家机关表达的方式和途径上。
  我们知道:大多数男同志年满60岁女同志年满55岁就会退休,退休后离开工作岗位就回家享受老年生活了,除了党员同志还会有数量不多的组织生活外,大多数老同志就基本上就变成“个体户”“散养放羊”了。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广大人民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人们的平均寿命已接近80岁。(当然有很多老同志活得更长,而且长寿的比例会逐渐增加)大家想一想从60岁到80岁有20年的时间,随着年龄的增加人们的体质会越来越差,疾病增多已成为不可避免的了,老年人的“事情”会越来越多。但是“出了事情”找谁?是找原单位还是所在街道社区?老年人的合理诉求向谁反映、怎样表达?都需要有一个畅通的渠道。“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提出的“老年人组织”是否自下而上或自上而下都建立了吗?据我所知,由民政部等22个部委组成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统一协调老年人的工作。但是下面逐级的省、市、县、区、街道是否有对应的老年工作机构就不得而知了。
  我们知道,相对于超过60岁的老人来讲,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同志绝大多数都是年龄较轻的(因为他们大多应该是在职的,这里我没有调查可能只是主观猜测),是“年轻人为老年人服务”。但是他们对于老年人的情况了解吗?涉及老年人权益重大问题所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能够最大限度的符合老年人的利益吗?我觉得在全国人大制定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时应该直接而不是间接听取老年人的意见。在全国人大代表中: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党政领导干部、妇女、人民解放军、台港澳、其他民主党派、无党派宗教人士和文艺团体、少数民族、归侨都占有一定比例。甚至从年龄上80后、90后都有人员参加,能不能给超过60岁的“60后”留一定比例?再有全国政协委员中中共、各民主党派、工青妇、共青团、台胞、归侨、科协、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社会科学、经济、教育、医药卫生、新闻出版、农业、体育、对外友好、少数民族、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宗教、特邀港澳人士各界都有代表,能不能考虑到有老年人代表?因为根据人民代表选举法规定:凡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里没有代表只限于18岁以上而大于60岁就没有被选举权之说。
  再有中国的老年人人数之多在全世界没有第二份,老年人不光是社会的负担还是社会的财富。因此很好地解决老年人的问题是体现我们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个重要方面。过去由于我国经济落后,连基本的温饱都没有解决,因此社会福利欠账很多,老年人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生活困难。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国力有了巨大的提升,现在全国人民的生活正在从温饱型向小康型过渡。安排好老年人晚年的生活,不仅可能而且也有这个实力。老年学是一门涉及众多领域多学科交叉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包含社会保险、法律、老年疾病、老年心理学、老年康复与看护、老年教育、老年食品与营养、老年的体育锻炼与运动、老年生活用品等等诸多方面。因此,有必要组织专门的研究机构对一些关乎老年人的诸如:老年病、老年康复、老年心理、老年教育等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开始不要全面铺开,要寻找当前迫切的重点,实行重点突破;同时注意积极搜集国外的有关资料,开展国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为此,我建议:
  1.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的要求,全面检查和落实建立自上而下的省、地、市、县、区(乡)、街道(自然村)老年组织机构,切实担负起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工作,提供老年人诉求各种问题的便利通道和帮助解决老年人的具体困难,成为真正的“老年之家”。
  2.考虑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上增加一定名额的老年代表资格(主要是普通百姓而不是干部和管理人员),让老年人在政治上享有一定的地位,有直接反映自己诉求的机会。
  3.根据轻重缓急逐步建立起一些老年问题的研究机构,开展对老年问题的各个不同内容的研究工作,注意及时总结和交流老年工作的经验,同时开展国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我相信,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努力和帮助下,我们这些年过60岁的老年人一定会过上幸福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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