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京津冀地区仓库管理条例技术考核职称评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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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京津冀地区仓库管理条例技术考核职称评定的建议

作者:钢铁研究总院老科协 陈兆定 来源:调宣部 发布于2016/03/07

  仓库是国家的宝库,它是储备各种战略物资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极其重要的地方。但是不少地方的仓库,都没有建立完整的严格的管理制度,对库房和人员没有进行必要的技术考核,管理人员没有实行技术培训,许多单位任意选用管理人员,不少单位将老弱病残人员派往仓库作管理员,甚至雇用退休职工或社会人士。一些单位为了防盗,将逃生和消防门窗封死而发生失火死亡事故,个别地方仓库内生火炉、玩打火机酿成大火,还有极少数人员库内干私活甚至打牌等。
  为了加强京津冀地区仓库管理工作,保证库区的绝对安全,应该有一个严格的仓库管理条例,技术考核是非常重要的,对管理人员实行技术和管理等级晋升制,定期进行技术考核和业绩考评也是非常必要的。
  一、京津冀地区在认真总结天津滨海区瑞海经贸公司仓库化危品爆炸事故的经验教训基础上,统一制定出京津冀地区化危仓库系统的全面的仓库管理条例。
  二、仓库实行总管理师负责制,明确管理职责和管理任务。大中型库区可以设副职若干名,全面负责库区物资管理、安全、消防、环境、人员、保卫、事故处理、货物运输等。
  三、仓库要实行科学管理、文明管理、分类管理,三地要建立统一的仓库管理标准。
  四、仓库管理人员推行技术等级晋升制度和评审制度,制定出每个技术职称要掌握的范围、项目、内容、管理水平、对仓库物资知识了解的深度、对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等。
  五、管理人员分为四级:1、仓库高级管理师  2、仓库管理师  3、仓库管理员  4、仓库管理工
  根据管理人员管理水平和能力,所掌握的各种技术知识,对仓库设施的创新和改进,对事故处理能力,日常工作表现等,每隔两年评定一次技术职称。
  六、仓库管理人员实行技术培训、技术考核制,新员工先培训再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并有老管理人员传帮带半年以上方可独立工作;临时工不准单独管理仓库。
  七、要建立仓库人事档案和储存物资档案;外来人员实行登记制,不允许私自进入库房。
  八、各类仓库管理工作者应对本岗位工作、环境、安全全面负责,还要关注温度、湿度、污染等对各种物品的影响,电气设备、尘土、水、静电等对安全,对化学品的影响等。
  九、主管领导和督查机构对仓库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地检查和考评,确保库区绝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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