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的通知》国科办政[2016]2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要求,为做好北京地区优秀科普作品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要求
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选科普作品应是2014年1月1日以后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着和再版图书,且未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并符合以下要求。
1. 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
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
2.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3.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
4.作品应具有原创性;
5.文字应为中文简体。
二、报送方式
1.推荐单位需将推荐作品排序,以正式函件形式报送市科委,同时提交《2016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和作品5份(套),推荐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2.推荐单位认真填写《通知》附件材料《2016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和《2016年推荐优秀科普作品网络展示要求》,并将电子版发送至下列邮箱。
3.北京地区推荐截止日期:2016年6月15日。
三、评选办法
市科委将组织专家对推荐作品进行评议,形成北京地区推荐作品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通知》要求向科技部推荐参评2016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常 越
联系电话:66153426
邮 箱:495046823@qq.com
地 址: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417室
邮 编:100195
附件:科技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的通知.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科技宣传与软科学处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