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勘副主席出席第8届中-荷(欧)生命伦理学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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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勘副主席出席第8届中-荷(欧)生命伦理学学术研讨会

来源:北京自然辩证法研究会 发布于2016/07/26

  7月19日,由龙井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办,北京自然辩证法研究会承办的第8届中—荷(欧)生命伦理学学术交流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与会专家围绕科技时代如何弘扬科学精神、坚守科研诚信、开展负责任的研究和创新等相关问题展开探讨。龙井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刘晓勘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在京高校和科研机构的40余位专家学者及其研究生参加了本次交流活动。会议首先安排了主题报告会,特别邀请中国人民大学的一级教授刘大椿先生、中国科学院大学的教授李醒民先生分别做主题为“学习科学、审度科学”和“科学精神的规范结构”。

  
 

  刘大椿先生在主题报告中提出,人类在近代以来先后经历蒸汽革命、电力革命和信息革命,即将进入智能革命阶段。他以智能机器人、无人驾驶、智能器官等技术为例指出,“智能革命是一个新的产业革命阶段,将从宏观上改变了人类文明和人类精神面貌。”智能革命是信息革命、生物革命、能源革命和材料革命等集成发展的结果。他还以拉里·佩奇和埃隆·马斯克两位科学奇才对人工智能前沿进展的不同态度解析科学和人类文明发展的复杂关系,强调我们对待科学的正确态度应该是:既要学习科学,更要审度科学。与科学民主相向而行,理性认识科学,既着眼于对科学的支持,又要保持对科学的警醒,剔除迷信科学万能。
  李醒民先生在主题报告中重点阐述了科学精神的规范结构,强调科学精神在科研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他指出,科学精神是伴随近代科学的诞生,在继承人类先前思想遗产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科学理念和科学传统的积淀,是科学文化深层次结构中蕴含的价值和规范的综合。“科学精神以实证精神和理性精神作为两大支柱,并以追求真理来作为它的逻辑起点。从实证和理性中汲取足够的力量来反映科学的革故鼎新、公正平实、开放自律、精益求精的精神气质。”他强调说,怀疑和批判既是破旧和革故的清道夫,又是立异和鼎新的助产士。怀疑和批判精神是科学的生命,科学的怀疑批判精神是有根据、有条理的怀疑批判。所谓有根据就是要摆事实;所谓条理,就是要讲道理,以实证精神和理性精神贯穿怀疑批判的始终。
  龙井市科学技术协会刘晓勘副主席在随后所做的发言交流中高度评价了刘大椿先生和李醒民先生所做的报告,并就当前科学普及和提高公众科学素质的主要形式和面临的困难做了简要讨论。他分析说,科学普及和提高公众科学素质有几个层面的工作可做,包括宣传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等,面向不同的人群所进行的工作重点当然有所区别。针对科学知识缺乏、获得新技术与新知识途径有限的多数民众而言,科学普及和提高公众素质的工作相对而言比较容易,因为其中存在的问题比较明显,解决的办法一般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随着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深入推进,公众对投资科学、发展科学的国家政策都给予积极响应和支持,但随着前沿技术领域快速发展而出现的公众关注,却使科学普及和公众理解科学的工作面临很大挑战。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已不满足于常规性的科学知识普及和宣讲活动,而提出理解科学、参与科学的诉求。如何化解这些挑战,将其转化为发展负责任的科学和创新的强大动力,这是当前促进科学普及和公众理解科学时必须要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他希望北京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在多年学术研讨的基础上,聚集专家资源,积极分析和探讨相关的机制和经验,为北京建设科技创新中心、全面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等事务提供决策建议。
  北京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理事长、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李建军教授主持了主题报告会。他说,在研究会首次举办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和专题”,邀请两位德高望重的学界前辈为我们开示导航、解读科学精神和学术规范的微言大义意义重大,他们的主题报告和刘晓勘副主席的讲话精神奠定了我们研究会未来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理论方向,为我们今后开展弘扬科学精神、坚守科研诚信、促进负责任的研究和创新提供重要的思想基础。

  
 

  北京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编审林坚主持了随后进行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专题研讨会”,先后有10多位专家做了会议发言。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鸿生首先以北京情况为例,介绍了2011年以来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的成果。王鸿生表示,学风建设离不开政府主导,科学道德学风建设可以由领导小组变为督导小组,充分发挥学术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的主体作用,树立责任意识,重实效,制度化,将学风建设落到实处。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段伟文认为,对学术诚信的规制是现代科教体制与知识生产提质的产物,但由于学术与科学研究的特殊性,规制存在着一种“系统性”矛盾:一方面,科学或学术共同体是自治共同体,科学或学术共同体是自治共同体,科学或学术共同体的专业判断力使得对学术诚信的规制应为共同体内的自治行为;另一方面,现代科教与学术研究体制是现代社会建制的一部分,科研与学术资源的投入者或托管者应该作为学术诚信的规制主体。他说,“实践表明,学术诚信的数据化规制不能简单地视为一种客观的或中性的检测手段,而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规制学术写作的介入性工具,应该在实践层面进行相应的动态调适。”
  中国农业大学的李建军教授讨论了“科研诚信和负责任的农业研究”问题,他说,农业研究和创新是一项致力于知识发现、传播和应用的社会过程,其成功推进首先取决于相关领域的科学家的诚信行为和客观探索活动。他强调,践行科研诚信行动要求负责任的农业研究与创新首先要求从事农业科学家、技术专家遵守研究与创新职业规范,同时要求科学家和技术专家坚守社会伦理规范和职业操守,以公开、透明的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对特定技术应用的关注,并通过风险评估和公众参与等形式预先防范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和不确定性,通过各种可能的机制促进社会公众理解科学和参与科学活动,提升农业科学研究和创新决策的公信力。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杜鹏研究员在发言中指出,科研诚信问题具有重要性、普遍性、复杂性,科研诚信不仅依靠科学共同体自我的约束、自治的角度,还要依赖一定的政策和社会约束。科研治理可以从主体的多元化、方式的多元化和治理行为的规范化来着手。北京协和医学院张新庆教授从医学科研诚信建设的角度讨论了医学科研不端行为防范等相关问题。他认为,医学研究领域不端行为具有特殊性,研究结果的可重复性是否能够成为判定随机对照人体试验中不端行为的“金标准”?认定科研不端行为的主体应该是科学共同体还是外部团体等等,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北京理工大学的范春萍教授认为,将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列入研究生培养体系是非常重要且合时宜的,而且应该将诚信教育放到人类目前发展阶段、面临的风险以及科技工作者的责任等大框架下开展,将科技伦理学纳入研究生教育培养课程体系内加以推广。她在发言中还强调了科研工作者需要和产品生产者达成伦理共识的重要性。北京化工大学张明国教授从小保芳晴子学术造假事件出发探讨了日本近年来的学术不端和学术道德问题,并进而讨论了这一学术造假事件给中国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活动带来的可能警示。他认为,防范科研不端行为,需要将其制度建设和规范教育,但最重要的是形成一个以学术不端为耻辱、使各种不端行为难以在社会中立足的文化氛围。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廖苗博士探讨了我国科研伦理政策与管理体系的问题与相关对策。她提出当前科研伦理面临着科技风险已成为中国社会不可忽视的巨大风险源、科技工作者群体面临诚信危机等方面挑战。为此,她提出了需要从战略高度重视科技风险管理与科技伦理制度建设等六个方面着力解决。中国人民大学刘永谋教授认为,当代中国探讨学术道德要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科学精神作为舶来品,在当今科技时代,需要结合中国传统加以发扬。
  本次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和研讨活动,还根据会议主题编制了会议文集,有多个专家和研究生通过提交会议论文的形式参加了会议交流。中国人民大学的林坚编审在“生命的质量与人文关怀”中,倡导生命教育,解析人文关怀,强调现代意义上的人文关怀应重视和关系个体的价值、利益及其遭遇的苦难和困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徐治立教授和博士生王聪在“人类试验均势原则的伦理问题分析”中,讨论了均势原则的科研伦理价值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化解相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基本原则。李建军教授在“乌德勒支大学的科学研究和科研诚信教育机制”中对乌德勒支大学开展科研诚信规范教育的内容、设立大学学术诚信专员的机制等进行了总结和讨论。北京师范大学的王小伟博士在“负责任地考察负责任创新理念”中对中欧有关负责任创新的概念研究的基本情况和观点做了简要评述。中科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博士后陈印政在“论文导向能够提高学者整体内驱力吗?”讨论了高校科研评价体系带来的严重问题,指出以论文发表数量为导向的评价体系会助长学术生态的恶化。北京化工大学蔡永海教授等在“科研评价的伦理失察与回归”中指出,将科研伦理学失察完全归于科研评价是不公正的。
  北京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馆员孙涛博士在“高校图书馆在科研诚信建设中的作用”一文中,结合典型案例对高校读者学术不端行为的原则进行了分析讨论,探讨了国外图书馆在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维护科研诚信方面的举措。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崔树芝在“当代新儒家的科技伦理思想——以牟宗三为中心的考察”中指出,当代新儒学的核心关切是实现儒家传统的现代转化,以回应时代提出的问题。在当代新儒家中,牟宗三的实现具有代表性,其所表述的科技伦理思想对当前讨论负责任的研究和创新具有重要启发作用。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王民选在“默顿科学社会学中科学的三道防线”中认为,默顿的科学社会学为扞卫科学自主性设置了三道防线:价值观、科研规范和由专业知识和技术规范构筑的专业防线。中国农业大学的博士生赵冰在“青年学子坚守科研诚信的思考”中提出,青年学者应该恪守科学道德准则,坚守科研诚信,学习科学大师的风范,肩负责任,自觉地抵制和防范各种不端学术行为,开展负责任的研究和创新活动。
  李建军教授主持了在当天下午举行的“第8届中——荷(欧)生命伦理学学术交流活动”。来自波兰华沙大学教授帕瓦特·武库夫(Pawet ?uków)和荷兰乌德勒支大学弗兰克·梅哲堡(Franck Meijboom)博士分别作了题为“研究伦理学和科研诚信面临的挑战(Challenges to research ethics and research integrity)”、“研究和创新需要伦理学吗(Research and Innovation: do they need ethics)?”的学术交流报道,与会的专家学者围绕这些报告就研究伦理、科研诚信和负责任的研究和创新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
  帕瓦特教授首先对研究伦理学和科研诚信的挑战进行了分析讨论,他指出,科学精神是对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具有约束的情感化的复杂价值和规范,这些规范通过指令、禁止、赞许和许可等形式表达。科学不是一个不受约束的个人对真理追求的活动,它是科学家对社会整体负责的集体事业,不能看作是完全自由的活动,科学是要求伦理和社会规制的社会活动。武库夫教授还重点讨论数据管理和同行评议中的问题,他说,数据管理涉及个体科学家对职业精神的承诺,同行评议与扞卫科研诚信的现行机制密切相关。同行评议在科学活动的多个阶段发挥作用:从研究设计与资助到研究成果的发表。由于同行评议的运行不完善,需要充分认识这一机制的局限性,以促进科学事业的持续发展。
  弗兰克博士讨论了“研究与创新是否需要伦理学”的问题,他首先评述了有关科学和伦理学关系的四种观点,指出不端科研行为等丑闻引发了社会对科研诚信的关注,并使科研诚信成为科学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他指出,基于审慎的态度、建立和保持公众对科学的信任、以及明确科学家的社会责任等理由,我们必须强化科研诚信教育,防范各种科研不端行为。他认为,伦理规范能在确保科研诚信中

  发挥重要作用但不是唯一解决办法;要解决诚信问题,重要的是识别和理解变化与文化。

  科研诚信和开展负责任的研究与创新是践行科学精神的主要形式,北京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将在市科协和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的支持和指导性,组织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活动,为弘扬科学精神、促进科学事业和学术繁荣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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