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种子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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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种子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咨询中心 发布于2017/03/17

各市属学会、基金会,区县科协、基层组织:
  根据《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种子资金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始2017年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种子资金的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1、种子资金是指对项目在前期启动阶段或实施过程中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信息、宣传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种子资金主要用于组织协调、调研论证、考察交流、专家咨询等费用,不包括购置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
  2、“十三五”期间,种子资金面向全市科技界特别是一线科技工作者,采取政策引导、项目资助等措施,使科技工作者在“种子资金”中实现自身价值、形成示范效应。种子资金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科技需求,落实北京市发展重点领域及优先主题的任务部署,坚持自主创新,突破关键技术,加强技术集成应用和产业化示范,尤其是北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类项目,新材料、交通、先进能源、先进制造、信息化、地球观测与导航、资源及环境、生物和医药、人口与健康、现代农业项目、海洋类等项目,在“前沿探索”、“短板攻坚”、“成果转化”、“社会服务”4个方面确立一批重点项目,以及能带动相关经费,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3、各市属学会、基金会,区县科协、基层组织等相关网络单位负责归口汇总申报。申报时须填写《北京市金桥工程种子资金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文件。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并附电子版一份。
  4、金桥工程办公室对一些有很大推广价值,有很好示范作用的种子资金项目,进行“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示范推广项目(基地)”的示范推广认证工作。
  5、金桥工程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部分种子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每年对完成的项目进行考核验收,对优秀的组织单位进行奖励,并给予工作资助。
  6、请各单位于2017年4月14日前将种子资金申报材料报送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办公室。
  7、附件《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管理办法》、《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种子资金”实施细则》、《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种子资金申报书》等文件和表格电子版均可在龙井市科学技术协会和金桥工程网站上查看并下载。
  附  注:龙井市科学技术协会:www.bast.net.cn            金桥工程:jinqiao.bast.net.cn
  地  址: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9号联合国际大厦甲段10层,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办公室 100021
  联系人: 王 飞 87665025 18518907777
  E-mail:wangfei8028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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